1.招标條件
1.1本招标項目宜興市交通建設集團有限公司陳塘橋拌合場清潔化改造工程監理項目已經(jīng)批準實施,項目已具備招标條件現對(duì)該項目進(jìn)行公開(kāi)招标。
2.項目概況與招标範圍
2.1建設地點:宜興市
2.2工程規模:建安費約 809萬元
2.3工程工期:約70天
2.4招标範圍:圖紙設計範圍内的土建、鋼結構、安裝的監理等
2.5監理服務期:從簽訂合同開(kāi)始至工程保修期結束
2.6監理合同估算價:16.8萬元
2.7标段劃分:1個标段
3.投标人資格要求
3.1投标人須具備房屋建築工程監理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監理綜合資質;
3.2拟派總監理工程師的要求:國(guó)家注冊監理工程師(房屋建築工程專業);
3.2.1拟派總監理工程師不得同時在兩(liǎng)個或者兩(liǎng)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指同時在兩(liǎng)個及以上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交納社會保險或將(jiāng)本人執(職)業資格證書同時注冊在兩(liǎng)個及以上單位);
3.2.2拟派總監理工程師在監工程要求:投标總監理工程師以總監身份在宜興市内同時已承擔的監理工程不得超過(guò)2個(含2個);
3.2.3拟派總監理工程師無行賄犯罪行爲記錄;或有行賄犯罪行爲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qǐ)已超過(guò)5年的;
3.2.4拟派總監理工程師、爲本單位正式職工,并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6個月内本單位爲其辦理的任意一個月社保繳費清單。如有人員已調出仍用于本工程的,視爲弄虛作假查處。本工程 不接受 退休續聘的項目總監投标;
3.3其他要求:根據《江蘇省建設工程施工項目經(jīng)理部和項目監理機構主要管理人員配備辦法》(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公告【2017】第35号)規定,本工程項目監理機構主要管理人員最低配備标準均按如下要求:總監理工程師1人,專業監理工程師1人,監理員1人,合計3人,退休人員需提供退休證及聘用協議(開(kāi)标現場不需提交原件),如有人員已調出仍用于本工程的,視爲弄虛作假查處。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爲招标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3.5.2爲本招标項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務的;
3.5.3與本招标項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機構同爲一個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參股的;
3.5.4與招标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néng)影響招标公正性的;
3.5.5單位負責人爲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
3.5.6處于被(bèi)責令停業、财産被(bèi)接管、凍結和破産狀态,以及投标資格被(bèi)取消或者被(bèi)暫停且在暫停期内;
3.5.7因拖欠工人工資或者發(fā)生質量安全事(shì)故被(bèi)有關部門限制在招标項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5.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賄犯罪行爲且被(bèi)記錄,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賄犯罪記錄且自記錄之日起(qǐ)未超過(guò)5年的;
3.5.9投标人正被(bèi)人民法院列爲失信被(bèi)執行人的(詳見蘇信用辦[2018]23号);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聯合體投标;
3.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項目上述标段中的1個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獲取
4.1公告之日起(qǐ)每日上午 9 時至下午 17 時(北京時間)至宜興市交通産業集團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購買采購文件(法定國(guó)假日除外)。招标文件每套售價200元,售後(hòu)不退。
4.2招标文件獲取的截止時間即投标文件遞交截止時間。
5.投标文件的遞交
5.1投标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開(kāi)标時間爲2021年12月13日上午9時30分,地點爲 宜興市交通産業集團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
5.2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開(kāi)标時符合性檢查須提交的原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格式見招标文件);(2)授權委托書(格式見招标文件);(3)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證和授權委托人近三個月投标單位爲其辦理的社保交費清單(指2021年6月-2021年10月任意連續三個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如授權委托人同時爲拟派項目總監則不需提供)。
5.4其他: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必須出席開(kāi)标會。
5.5根據項目的實際情況,要求投标人在投标前須交納投标保證金肆仟元整人民币。
投标保證金的交納形式限于轉賬,必須在投标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前到達宜興市交通産業集團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指定賬戶。
招投标中心專戶名稱: 宜興市交通産業集團有限公司
開(kāi)戶行(電話:87924837): 宜興市農商行營業部
賬 号:3202230211202100120069
6.合同款支付
監理費根據工程進(jìn)度支付,實施竣工驗收合格後(hòu)付至工程監理合同價款的80%,餘款待竣工驗收合格後(hòu)365天内支付。
7.評标辦法
本次招标采用最低價中标法。
8.其他
9.1中标後(hòu)或監理期間更換的項目總監自更換備案之日起(qǐ)至原合同工期期滿之日止,不得參與本工程的投标,如備案之日至原合同工期期滿之日不足六個月的,按六個月計算。自行更換未經(jīng)備案的,原中标項目總監也不得參與本工程的投标。
附件:
024陳塘橋拌合場清潔化改造工程監理項目12.6(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