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1招标條件
1.1.1招标項目 宜興至長(cháng)興高速公路雲湖互通工程機電工程專業分包項目 已經(jīng)批準建設,建設資金已落實,招标人爲 宜興市交通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項目已具備招标條件,現對(duì)該項目進(jìn)行公開(kāi)招标。
1.2項目概況與招标範圍
1.2.1建設地點:宜興市張渚鎮茗嶺。
1.2.2建設規模:約1546萬元(暫估價),最終以審計部門審定金額爲準。
1.2.3計劃工期:160日曆天。
1.2.4招标範圍:圖紙設計範圍内的配套土建、監控系統、通信系統、收費系統等内容,各種(zhǒng)設備和相關應用軟件安裝與調試,網絡接入并按設計要求接通至各平台(中心)等的材料采購、工程施工等以及爲實施以上工程所必須的臨時工程的施工及缺陷修複等。
1.2.5标段劃分:一個标段。
1.2.6質量要求:合格。
1.2.7主要材料設備參照(或相當于)下列品牌:詳見招标公告附件品牌承諾表。
1.2.8本次招标活動不組織踏勘現場,投标人自行認真踏勘現場,投标人視所投标段内情況自行考慮價格。
1.3投标人資格要求
1.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須具備 公路交通工程專業承包(公路機電工程分項)一級資質并在交通運輸部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施工資質企業名錄》中,持有《安全生産許可證》,近五年來(2018年10月)具有江蘇省内500萬元以上高速公路三大系統施工項目業績(提供施工合同或交工驗收報告等業績證明材料) ,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miàn)具有相應施工能(néng)力。
1.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項目經(jīng)理須具備工程師(或以上)技術職稱,并具有公路工程或機電工程貳級(或以上)建造師注冊證書和《建築施工企業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産考核合格證書》(B證),且近五年來(2018年10月)具有江蘇省内500萬元以上高速公路三大系統施工項目經(jīng)理業績(提供中标通知書、施工合同或交工驗收報告等業績證明材料)(項目經(jīng)理須爲投标人正式職工,需提供2023年以來連續三個月社保繳費證明)。
1.3.3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néng)力。
1.3.4未處于被(bèi)責令停業、投标資格被(bèi)取消或者财産被(bèi)接管、凍結和破産狀态。
1.3.5企業沒(méi)有因騙取中标或者嚴重違約以及發(fā)生重大工程質量、安全生産事(shì)故等違法違規問題,被(bèi)有關部門暫停投标資格并在暫停期内的。
1.3.6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要求。
1.4資格審查條件
1.4.1企業的資質類别、等級滿足招标公告要求;
1.4.2法人代表授權委托書(如有);
1.4.3按照規定形式繳納的投标保證金;
1.4.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聯合體投标。
1.5招标文件的獲取
1.5.1公告之日起(qǐ)每日上午8時30分至下午17時(北京時間)至宜興市高塍鎮桃園社區居民委員會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購買招标文件(法定國(guó)假日除外)。招标文件每套售價200元,售後(hòu)不退。
1.5.2招标文件獲取的截止時間即投标文件遞交截止時間。
1.5.3答疑:本項目不集中組織答疑,投标人獲取招标文件後(hòu)如有疑問可以書面(miàn)形式并蓋單位章報至招标機構,招标機構解答并形成(chéng)補遺文件回複。如投标人沒(méi)有提出疑義,則默認響應清單、圖紙、招标文件等一切内容。
1.6投标文件的遞交
1.6.1投标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爲2023年11月01日10時00分,地點爲宜興市高塍鎮桃園社區居民委員會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開(kāi)标室
1.6.2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标文件,招标機構不予受理。
1.6.3開(kāi)标時須提供的證明材料原件:
1.6.3.1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1.6.3.2法人代表授權委托書;
1.6.3.3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證;
1.6.3.4投标保證金票據;
1.6.3.5營業執照(原件或複印件加蓋公章)及資質證書(原件或複印件加蓋公章)。
1.7合同款(預付款、進(jìn)度款)支付
1.7.1完工工程經(jīng)項目部、監理、業主檢測驗收合格後(hòu),中間計量支付計量款的40%;工程完成(chéng)交工驗收且工程審計結束後(hòu),支付至工程審定價款的60%;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hòu),支付至工程審定價款的80%,剩餘工程款分兩(liǎng)年平均支付完畢(每次支付50%現金,50%承兌彙票)。
1.8評标辦法
1.8.1采用 綜合評估法 确定中标人法。
1.9聯系方式
1.9.1聯系人:華先生
1.9.2電話:0510-80793975
1.9.3招标機構:宜興市高塍鎮桃園社區居民委員會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
1.9.4地址:宜興市宜城街道(dào)東氿大道(dào)99号 宜興市民中心東門一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