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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通能(néng)源公司屋頂分布式光伏項目運維服務招标公告

發(fā)布日期:2024年05月17日    浏覽次數:

招标公告

1.1招标條件

1.1.1招标項目  屋頂分布式光伏項目運維服務項目  已經(jīng)批準建設,建設資金已落實,招标人爲  江蘇路通能(néng)源有限公司  。項目已具備招标條件,現對(duì)該項目進(jìn)行公開(kāi)招标。

1.2項目概況與招标範圍

1.2.1項目地點:宜興市。

1.2.2項目規模:約26MW

1.2.3招标範圍:屋頂分布式光伏項目的運維服務,括但不限于組件、逆變器、彙流箱、箱式變、配電櫃、并網櫃、電纜、消防設備、清洗設備、照明系統、防雷接地系統、通訊裝置設備系統及視頻監控設備等的運維服務。

1.2.4标段劃分:一個标段。

1.2.5服務周期:60個月。

1.2.6質量要求:詳見《屋頂分布式光伏電站運維實施細則》和《屋頂分布式光伏電站運維年度考核細則》。

1.3投标人資格要求

1.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須具備  電力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和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二級及以上  ,具備安全生産條件,取得安全生産許可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miàn)具有相應施工能(néng)力。

1.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須具備  10MW及以上屋頂分布式光伏項目運維服務業績  以上需提供相關合同等證明文件,投标時複印件加蓋投标人公章,未提供的,視爲未響應招标文件資格要求,其投标文件按廢标處理

1.3.3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néng)力。

1.3.4未處于被(bèi)責令停業、投标資格被(bèi)取消或者财産被(bèi)接管、凍結和破産狀态。

1.3.5企業沒(méi)有因騙取中标或者嚴重違約以及發(fā)生重大工程質量、安全生産事(shì)故等違法違規問題,被(bèi)有關部門暫停投标資格并在暫停期内的。

1.3.6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要求。

1.4資格審查條件

1.4.1企業的資質類别、等級滿足招标公告要求。

1.4.2法人代表授權委托書(如有)。

1.4.3按照規定形式繳納的投标保證金。

1.4.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聯合體投标。

1.5招标文件的獲取

1.5.1公告之日起(qǐ)每日上午8時30分至下午17時(北京時間)至宜興市高塍鎮桃園社區居民委員會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購買招标文件(法定國(guó)假日除外)。招标文件每套售價200元,售後(hòu)不退。

1.5.2招标文件獲取的截止時間即投标文件遞交截止時間。

1.5.3答疑:本項目不集中組織答疑,投标人獲取招标文件後(hòu)如有疑問可以書面(miàn)形式并蓋單位章報至招标機構,招标機構解答并形成(chéng)補遺文件回複。如投标人沒(méi)有提出疑義,則默認響應清單、圖紙、招标文件等一切内容。

1.6投标文件的遞交

1.6.1投标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爲 20245241400分,地點爲宜興市高塍鎮桃園社區居民委員會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

1.6.2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标文件,招标機構不予受理。

1.6.3開(kāi)标時須提供的證明材料原件:

1.6.3.1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1.6.3.2法人代表授權委托書;

1.6.3.3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證;

1.6.3.4投标保證金票據;

1.6.3.5營業執照(原件或複印件加蓋公章)及資質證書(原件或複印件加蓋公章)。

1.7合同款(預付款、進(jìn)度款)支付

1.7.1第一年考核合格後(hòu)支付合同價的10%;第二年考核合格後(hòu)支付合同價的15%;第三年考核合格後(hòu)支付合同價的20%;第四年考核合格後(hòu)支付合同價的25%;第五年考核合格後(hòu)支付合同價的30%。

1.7.2中标人提供稅率爲6%的增值稅專用票。

1.8評标辦法

1.8.1采用  合理低價法  确定中标人法。

1.9聯系方式

1.9.1聯系人:汪女士。

1.9.2電話:0510-80793972。

1.9.3招标機構:宜興市高塍鎮桃園社區居民委員會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

1.9.4地址:宜興市宜城街道(dào)東氿大道(dào)99号 宜興市民中心東門一樓。